珠海太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Zhuhai Su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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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香洲一废品回收处理厂因噪声超标,被罚3.5万元

2024年1月,珠海香洲某废旧金属回收处理厂因在废旧金属装卸、分拣、切割、压塑作业时产生噪声超过工业噪声排放标准,被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处行政罚款3.5万元。该厂经营者经评估无法通过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工业噪声达标排放,为此主动提出停止作业、实施搬迁。   2023年下半年,市生态环境局香洲分局接到群众反映,珠海香洲某废旧金属回收处理厂加工作业噪声扰民。执法人员经排查确认后,指导噪声源头单位采取加高厂区围挡等措施降噪,该厂也通过调整开工时间、尽量控制装卸货噪声等方式减少噪声扰民影响。但经执法巡查了解和周边居民反馈,该厂在废旧金属装卸、分拣、切割、压塑作业时产生噪声扰民情况依旧存在。 为保证公正科学执法,执法人员在对该片区摸排的基础上锁定噪声源头,详细摸清该厂作业规律和厂区布局等情况,联合珠海市东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于2023年9月选取该厂厂界不同点位进行噪声监测。执法和监测人员在监测过程中,按规范进行厂区噪声背景值测验,剔除周边背景噪声对监测结果的影响,对监测工况进行音像视频记录,并现场经该厂经营者据实对监测点位、时间、噪声背景值处理、厂区作业等工况情况进行确认,确保监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噪声监测报告显示,该厂东、南厂界监测点位噪声值均超过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限值,属于超标排放。 该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排放噪声、产生振动,应当符合噪声排放标准以及相关的环境振动控制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香洲分局据此按程序进行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处罚,于2024年1月5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厂处行政罚款3.5万元。 市生态环境局香洲分局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坚持普法宣贯、执法处罚与服务并重,一方面向投诉居民耐心介绍案件查办程序,一方面对涉事企业经营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普法宣传。 鉴于该厂区域规划及土地性质等问题,该厂经营者评估无法通过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工业噪声达标排放,为此主动提出搬迁方案,另行选址建设项目。

By |2024-03-06T17:11:35+08:002024年 3月 6日|新闻动态|0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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